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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外藉人士在華涉及個人所得稅事項

1.4 個人所得稅問題以及計算方法

1.41 應納稅所得收入

作為一個在華境內工作之外籍人士,其應納稅所得收入包括以下:
  1. 工資及基本薪金;
  2. 一切與職務有關之福利及所得;
  3. 生活費及汽車費津貼;
  4. 僱主代僱員繳稅;
  5. 因服務所得之倍償;
  6. 股票所得及股票期權所得;
  7. 獎金及現金貼津;
  8. 偶然所得;
  9. 財產轉移所得;
  10. 補助貼津;及
  11. 遣散費。
1.42 法定扣除費:
  1. 每月計, 對外籍人士之法定扣除費為人民弊 4,800;
  2. 每月計, 對中國本土公民之法定扣除費為人民弊 2,000
  3. 認可慈善捐獻

1.43 在華個人所得稅稅率及計算程式:

減去標準扣除費後之收入(人民幣)稅率(%)速算扣除數(人民幣)
0-500 5 0
501-2,000 10 25
2,001-5,000 15 125
5,001-20,000 20 375
20,001-40,000 25 1,375
40,001-60,000 30 3,375
60,001-80,000 35 6,375
80,001-100,000 40 10,375
超過 100,000 45 15,375
應納稅款 = 應納稅所得額 X 適用稅率 - 速算扣除數

1.44 給在華境內工作之外籍人士之個人所得稅節稅安排服務

外籍人士在華工作前,我們會為其提供度身訂造之個人所得稅節稅安排服務,請與我們聯絡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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