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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有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之税务服务
3.2 在华税务局行政系统
在华,税务局行政机关可分为两个层面,它们包括省、市级及地方税务局。它们也采用不同税率作征税用途。它们的行政架构可从以下图则简单地归纳出来:
在华之不同税种
近期,在华经商或日常生活上经常接触起过20种不同税种,一般而言,以下是经商人土常见的税种:
1. 企业所得税
- 针对外国投资者在华投资,成立企业而赚取利润纳税所得;
- 在不同地区,采用不同税率(33%, 24%, 15%);
- 源于中国之利润,作所得税计算。
2. 营业税
- 对于服务提供者在华提供劳务服务,因而所产生之收入;
- 一般而言,税收计算是将总收入之百分之五;
- 此亦适用于在华的不动产或无型资产转让交易;
- 此税应全数交于地方税局;
- 此税款不可发回但可作税务扣除后,作计算其它所得税。
3. 出入口增值税
- 针对发生在华之商业采购及销售活动;
- 基于签发单位所发出之发票,其上列明之数目作计税之用;
- 出、入口发票所采用之税率也有差异;
- 纳税人可今两大类: 一般税务人及小规范纳税人,适于他们身上的税率也有差异。
4. 个人所得税
我们看眼点于外藉人士在华工作(包括本港永久居民);
- 适用于个人在华有居所或有常驻机构;
- 应计算停留在华日子;
- 考虑入、出境日期和于一天内多次进出之情况;
- 来自与华莶定税收协议国家的外藉人士,享有不同税务处理方式及优惠;
- 首席代表及外藉人士在华负责项目不能享有90/183 天优惠;
- 个人所得税缴纳税率由5-45%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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